好消息!出口货物因疫情原因退运免收进出口关税
因新冠疫情原因造成出口退运货物 ,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免征进口关税,已征出口关税可退还,同时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补缴税款。
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出口的货物 ,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在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予以退还 。 具体说明如下:政策适用时间范围该政策针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出口的货物。
因疫情原因退运的出口货物,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 ,可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可退还,但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需补缴税款。
时间范围:该政策适用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的货物 。退运原因:需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 ,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税收免除: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若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将退还出口关税。
已征税款退还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 ,符合规定的退运货物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 。
疫情期期间捐赠物资税务处理
〖壹〗、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两种情形处理:通过公益性组织或政府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贰〗、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叁〗 、疫情期间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类 ,具体如下: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肆〗、疫情期间捐款的税务处理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直接捐赠的税务处理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无需按常规比例限制扣除 ,可直接将捐赠支出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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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增值税退(免)税适用条件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销售对象:货物需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离境要求:货物须向海关报关并实际离境。会计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完成销售确认 。收汇规定:需按规定完成收汇手续。
〖贰〗、一般退运货物适用海关放行后的退运货物(含品质/规格不符、滞销等原因),监管方式代码为4561。税收优惠: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免征进口关税;②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6个月内原状复运进境 、不含食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及环节税 。
〖叁〗、货物到达原出口港后 ,向海关提交退运许可证、原出口报关单等文件,办理退运进口报关手续,申报方式为“退运货物” ,监管方式代码为“4561 ”。申报人需提交一整套证明文件,海关重点核实退运原因真实性 、货物一致性及后续监管事项。根据海关要求,可能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费。
〖肆〗、对未达成最惠国待遇或原产地不明的商品 ,可能加倍征收关税 。增值税政策 进口商品增值税一般为12%,但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可申请退还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增值税;特定行业(如资源综合利用 、教育、医疗)可能享受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退。
〖伍〗、税费处理:出口1年内因品质/规格原因原状退运,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超期或非合规原因退运按一般贸易缴税。收尾归档海关放行后提货,完成货物处置(维修 、销毁、内销等) ,办理外汇与税务核销,总结所有单证归档 。

新冠肺炎,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2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不超过5个月。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医保缴费负担,提高其经营效益。缓缴医保费政策:缓缴政策继续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免收滞纳金 。这一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灵活性,有助于其应对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
〖贰〗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进口防疫物资税收、房产租金相关税收、社保 、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 ,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叁〗、政策内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全额扣除 。解读:此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捐赠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减轻其税收负担。
〖肆〗、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
〖伍〗 、单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新冠物资,即使福利费已超标 ,也不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转起收藏!!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也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进口防疫物资税收、房产租金相关税收、社保 、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 ,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支持防护救治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员工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物资捐赠方面 现金和物品捐赠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梳理如下: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费优惠 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 ,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新冠疫情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
第一步,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含减免部分):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分录中,“销项税额”按正常税率计算 ,但后续会通过减免分录调整实际应纳税额 。
新冠疫情期间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将减免的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科目。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此处理逻辑基于增值税减免的实质是国家对企业的税收优惠 ,减免部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因此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时 ,可全额减免增值税,按上述分录处理即可 。
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此处理反映了企业因政策优惠减少的增值税负担,同时将减免收益确认为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例如 ,某企业因销售防疫物资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当月应免征增值税1万元,则需按上述分录记录减免金额。
新冠疫情期间减免税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并同步确认收入 。